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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要求严把征占用林地审核关

1999-02-27 来源:光明日报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6日电今天从国家林业局获悉,据全国征用占用林地最新调查统计数字表明,在所调查的98个市、县、区中发现有830个开发建设项目非法改变了林地用途,这说明我国当前在保护林地资源中存在的问题还十分严重。

据国家林业局负责人说,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干预导致一些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不依法办事,不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不依法缴纳补偿费用,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黑龙江省宝清县福饶公路宝清段改建工程料场征占林地21.7公顷,在该县政府的支持下,使该项占地成为无审核、无使用林地许可证、无补偿费的“三无”工程。四川省内宜高等级公路、云南省沾益县曲靖电厂等项目也存在类似情况。

此外,在征占林地中越权审批现象仍十分严重,此次调查中有90个项目属于越权审批,面积达1990.6公顷。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开发开垦国有林地718.7公顷,由县政府越权批准;江西省吉安县为建设经济开发区一次性批准征占用林地134.9公顷,由县土地管理局越权批准。

非法侵占林地在有些地区十分严重。据不完全统计,非法占用林地的面积有605公顷。江西省临川市、吉安县的一些乡镇,不办任何审批手续,非法侵占林地办砖厂等项目41个,面积达40多公顷。

少数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力度不够,不按要求落实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现象较为严重。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把林地管理工作列为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严把征占用林地审核关,严格保护林地资源,控制林地减少、逆转和维护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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